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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作者:Zbk7655 / 时间:7天前 / 分类:产经信息 / 阅读:11 / 评论:0

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1998年起每二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2.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帐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俱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 3.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人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等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哪几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这几种。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凡是企业职工,都参加这个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必须参加缴费,男60岁,女工50岁,女干部55周岁退休城镇职工,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个人可以缴费,也可以不缴费,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所存储的保险金,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所有,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除此之外,城镇职工,还有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在单位的组织下,由职工个人参加的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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